股票亏损索赔,证券维权,股票索赔,张云律师咨询热线:198 9587 9581
当前位置:首页  >  正在征集

只用20天!上峰水泥 (000672)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所属:正在征集   发布时间:2022-01-20

上峰水泥 (000672)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18年5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俞锋、瞿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俞小峰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经查明,2017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下称“上峰建材”)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上峰建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诸暨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2日将该案移交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当日对上峰建材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俞小峰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及时向上峰水泥董事会报告,俞锋、瞿辉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上峰水泥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公告该事件。

 

一、索赔条件

      在2017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0日期间买入上峰水泥,且2018年5月11日仍持有该股票或者卖出股票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

 

二、索赔需要准备材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以上资料请快递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210005

 

张云律师咨询电话:15805155987

微信咨询:a15805155987

QQ咨询:3172618328

邮件咨询:15805155987@163.com

 

南京张云律师:公司诉讼、证劵诉讼、中小股东权益维护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张云律师网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  19895879581(微信同号)
传真:  025-68571899
网址:  www.51zqsp.com

微信咨询

友情链接: 张云律师博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诉讼部 中国证监会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 股票亏损索赔
Copyright © 2022 张云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站点地图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2021039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