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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索赔时效还剩9个月,不要错失良机!

所属: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2-01-20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80)3月22日公告已经收到但尚未审理完结的诉讼案件数为63个,涉及诉讼请求金额为9,321,746.82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诉讼起因2016年12月15日,安硕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38号),由于中国证监会认为安硕公司行为存在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原告认为,安硕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故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予以赔偿。其中朱培荣等4名诉讼当事人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1,034,211.76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详细内容见安硕信息3月22日公告全文

法院裁定的安硕信息参与时段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期间买入安硕信息并且在2016年6月15日仍未清仓的亏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目前已经终审的案例投资者获胜,赔付率为70%,未审结的案件将参照之前的赔判例,所以胜诉没什么悬念。

 按照诉讼时效3年计算,2019年12月15日是安硕信息的诉讼时效到期日,若在该时间之前没有申请赔偿的投资者将永远错失机会,法院再也不会受理。华锐风电也是被证监会处罚,去年5月份华锐风电的诉讼时效到期,本来华锐计提2亿元准备赔付给投资者。可惜最终累计只有600万元赔付,绝大数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没有去法院申请。过期无效!本来可以挽回损失的结果这些投资者的亏损只有自己承担了,那么安硕信息的投资者你们是怎么打算呢?此类案件均采取风险代理模式,拿到赔偿款才付律师费,避免了诉讼风险,而根据法院判决安硕信息不存在诉讼风险。希望华锐风电那样给钱都不要的事情不要再一次重演。


索赔准备以下材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拿到赔偿款再支付律师费。其中佳电股份、山东墨龙、大智慧等已经拿到赔偿款。本团队张云律师是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年来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团队目前代理近百只股票索赔案,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也有很多胜诉获赔案例。

代理费用: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目前我们已代理诉讼多只股票胜诉。

张云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免费咨询、代理诉讼等。已经为很多投资者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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