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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案一审胜诉获赔亏损金额的72%

所属: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2-01-20
近日,由张云律师团队代理的王姓股民起诉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一案,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下达民事判决书。济南市中院判决股民胜诉,
 
扣除28%的系统风险影响比例后,股民最终获得索赔额72%的赔偿比例。
 
 
据张云律师介绍,庭审双方在此前的开庭中,就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等证券索赔案中最
 
重要的一些因素,存在争议。最终法院确定的揭露日为2017年3月21日、基准日为2017年4月
 
20日,基准价为6.84元。根据法院的投资者实际损失的计算公式认定,并扣除系统风险影响

后,王姓股民最终获赔24348.3元。

 
目前,距离山东墨龙证券索赔有效的诉讼时限还有近两年的时间,根据山东墨龙的公告,目
 
前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不足百名,索赔总金额仅有2000万元。张云律师建议投资者,在确定能
 
够获得胜诉的前提下,请积极准备材料参与索赔,拿回自己应得的赔偿款。
 

山东墨龙索赔资格的范围是:

凡是在2015年4月25日到2017年3月21日之间买入山东墨龙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者微信与股法在线团队取得联系,并准备以下材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
 
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或证劵账户确认单;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目前我们已代理诉讼多只股票胜诉。


张云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免费咨询、代理诉讼等。已经为很多投资者挽回损失。 
 
   电话:1989587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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